婴儿服装须标明A类
信息来源:china1f.com 时间: 2012-08-01 浏览次数:968
今起,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将全面强制施行。今后,3岁以内的婴幼儿服装将全部执行最高安全等级A类标准,对不符合新标准的纺织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此外,对有毒有害物质,如致癌芳香胺含量的限制也将更加严格。
昨日,记者走访市场发现,沈城大多数商家正在销售的婴幼儿服装都不符合“新国标”。
【新国标】婴儿服装标准升为A类
2011年,修改版的《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正式出台,经过了一年的过渡期,今起这部新规开始强制施行。据了解,新规将婴幼儿纺织品这一定义中“婴幼儿”的年龄从0~24个月扩大到了0~36个月。这一变化意味着,原本只需满足B类或C类要求的2~3岁儿童用纺织产品,在新标准实施后必须满足最高安全级别A类的要求,而对不符合新标准的纺织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
根据安全技术类别,我国的服装被分为A、B、C三个等级,A类等级要求最高,可供婴幼儿穿着,B级衣物可以贴身穿着,C级衣物仅为可穿着。这三个等级的划分标准有PH值、色牢度、异味、甲醛、芳香胺等。
据悉,A类服装的甲醛含量要求在20mg/kg以内,B类服装含量为小于75mg/kg,C类服装为小于300mg/kg。
此次新规,对甲醛含量、PH值、染色牢度、异味和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等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更加严格。其中新加入的“致癌芳香胺的最大限定值为20mg/kg”小于2002年欧盟设定的30mg/kg这一最大限定值。
另外,新规规定,产品吊牌上必须标注产品执行标准(含年份),并按GB18401标准要求标明产品执行的安全技术类别。也就是说,服装上必须标注上“婴幼儿用品、A类、GB18401 2010”这类字样。
【市场调查】不合格婴儿服装沈城还有卖
昨日,记者走访了部分儿童服装市场,发现市面上除了符合标准的A类婴幼儿服装外,B、C类的仍有在销售。多数消费者对这一标准并不了解,而很多卖家更是毫不知情。
记者调查发现,在大多数服装的标签上注明的都是原料、含量和洗涤方法,找不到新国标所要求的内容。而一些需要直接接触皮肤的婴幼儿服装价签上注明了“C类GB18401-2010”字样,却没有甲醛及PH值的含量。有些标志为“一等品”、“合格品”等字样产品,也很少有安全类别的内容。“我们卖的这批货都是之前进的,现在还没卖完。”一位童装店的店主告诉记者。对于实施的新国标,这位店主表示不知情,“只要是纯棉的衣服,孩子穿起来都没有问题,而且绝对舒服。”店主称。
一位正在给孩子挑选服装的王女士说,她的孩子才8个月大,每次给孩子挑选衣服都是冲着纯棉舒适、款式漂亮、价位合理买的,其他标准也不清楚。
记者走访中,发现很多大商场销售的婴幼儿服装都符合新国标的要求,标有“婴幼儿用品、A类、GB18401 2010”的标签。而一些婴幼儿批发市场及小摊贩销售的产品,很多B类、C类的产品充斥其中,消费者如果不加辨别,很容易买到“不合格”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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