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8月1日起,对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这一政策将为超过600万家小微企业减税。
一些业内人士指出,这次是从公平税负的角度出台税收扶持政策,将促进小微企业释放就业潜力,推动经济发展,今后税收对小微企业的扶持也将走向常态。
小微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税收政策实现一致
长期以来,对小微企业与个体工商户我国实行不同的税收政策。从所得税看,自然人和家庭形式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司形式经营的小微企业则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从流转税环节看,二者均需缴纳增值税与营业税。
2011年,我国将个体工商户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提高为月销售额、营业额5000元~2万元。这次起征点提高后,全国924万多个体工商户告别增值税和营业税,占总数的63%以上,个体工商户的税负普遍减轻。
但从小微企业来看,增值税和营业税是按照月销售额的3%核定征收的。也就是说,与个体工商户相比,即使小微企业月销售额没有超过2万元,也要缴纳营业税和增值税,这与个体工商户的税收政策之间出现了不一致。“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的政策,实现了个体工商户与小微企业税收政策的衔接与一致,公平了税负。这二者都是经营实体,经营规模也比较相近,不能由于经营实体性质不同而实行不同的税制。”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说。
以减税促进小微企业释放就业潜力
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小微企业数量众多,绝大多数为民营企业,对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市场繁荣、不断扩大就业发挥着重要作用。这项改革将给超过600万家小微企业带来实惠,直接关系几千万人的就业和收入。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也认为,不言自明,给小微企业减负,有利于稳定就业。小微企业数量众多,这次涉及到600万家,看似减税的规模不是很大,但政策的辐射面很广。以一家小微企业10个人计算,将涉及6000万人的工作。
不仅如此,小微企业还是创业的孵化器。“这一政策降低了创业的门槛,也为有意创业者提供明确的预期。创业带动就业,就业增加收入,这将有利于整个经济、社会活力的增强。”刘尚希同时指出。
一些专家也提出,这一政策的出台再次明确了国家通过扶持小微企业拉动就业、推动经济发展的政策思路。
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副会长易中舸也表示,从这一政策中读出了国家对小微企业重要地位的定位,预计未来还将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
税收扶持小微企业将走向常态
值得注意的是,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暂免政策时还一并强调,“抓紧研究相关长效机制”。一些专家也指出,目前我国对于小微企业的税收扶持政策较多是周期性的,需要总结经验,形成对小微企业扶持的税收长效机制。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全球宏观经济研究室主任张斌介绍,近些年,我国小微企业税收扶持政策主要是在国际金融危机、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出台的,较多是周期性的,有到期日。而从长期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角度看,应逐步总结,选择其中行之有效的政策,并将其落实为制度性的常态安排。“对于减轻小微企业的税负,还要进一步明税清费,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税负还有进一步下降的空间。此外,不仅要在整合税制上想办法,也要在综合征管上想办法。小微企业的经营规模小,但涉及的税种和大企业是一样的。可以考虑采用一些合并征收的方式,减轻小微企业的负担。”张斌说。